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浸府办〔2017〕13号 转发《关于做好农村地区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
时间: 2017-05-05 17:00   来源:清新区浸潭镇   发布机构:   点击:-

 

 

办〔201713

 

转发《关于做好农村地区非法集资风险隐患

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
 

各村(社区)委会:

为做好农村地区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摸底排查工作,现将《关于做好农村地区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》(清金融函〔2017〕66号)转给你们,请各村(社区)委会按照文件精神,迅速组织开展工作。

 

附件:关于做好农村地区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.docx

     浸府办〔2017〕13号 关于转发落实市领导批示的通知.pdf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年5月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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